各二级学院:
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新一轮学位授权审核工作将于2020年启动。为做好此项工作,学校决定提前启动2020年学位点申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申报增列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和专业学位类别硕士学位授权点应具备的基本条件,依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2017〕12号文件(见附件1)执行。
二、材料填写要求
1、《简况表》所填报各项与时间相关的内容均截至2019年12月31日,“近五年"的统计时间为2015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
2、《简况表》填写中涉及的人员均指人事关系隶属我校的在编人员以及与我校签署全职工作合同的专任教师,兼职人员不计在内。除学术带头人与学术骨干简况外,表中涉及的成果(论文、专著、专利、科研奖项、教学成果等)均指署名衡阳师范学院获得的成果。
3、学校内的教学、科研人员可以根据学科需要进行整合;整合时应与人员所在单位和本人进行沟通。申请新增的一级学科及现有一级学科授权点的学科带头人和学术骨干不能重复,申请新增的各专业学位类别及现有专业学位授权类别的骨干教师不能重复。
4、申报增列的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应严格对照国家规定的申请条件,充分凝练学科方向,整合学科资源,夯实学科实力,提高竞争力。
5、所有《简况表》填写的内容一定要详实、准确,有佐证材料。
三、工作安排
1、各单位成立由主要领导任组长的工作组,集中时间,集中精力,组织开展本单位硕士学位授权点申报工作。
2、3月2日前,培养单位提交拟申报学科《申请硕士学位授权点简况表》及《新增硕士学位点基本条件对照表》一式五份至学科建设与研究生处607室(佐证材料暂不提交),电子稿发至学科建设与研究生处邮箱:xkjsb@hynu.edu.cn.
四、其他事宜
1.《简况表》、《新增硕士学位点基本条件对照表》及其他文件见附件。
2.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请咨询学科建设与研究生处。
3.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伯华,李彩云 ;联系电话:15211465558,15096086892。
邮箱:xkjsb@hynu.edu.cn
附件: 1.《学位授权审核申请基本条件》(试行)
2.《申请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点简况表》
3.《申请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简况表》
4.《新增硕士学位点基本条件对照表》
学科建设与研究生处
2020年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