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内相关部门:
2012年度“湖南省高校创新平台开放基金项目”申报工作已经开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面向已经通过验收的 “湖南省高校哲学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以下简称重点研究基地)申报和“湖南省高校重点实验室” (以下简称重点实验室)。
二、申报方式:
实行限额申报。每个重点研究基地和重点实验室可申报2项。
三、材料报送时间和要求
请各相关系于2012年6月14日将以下申报材料报送学科办综合科(东校区学术交流中心605室):
1.《湖南省高校创新平台开放基金项目申请书》一式3份及电子稿。
2.《湖南省高校创新平台开放基金项目申报汇总表》一式1份及电子稿。
3.电子稿报送格式:建立二级文件夹,其中一级文件夹以申报系名称命名,二级文件夹以“重点研究基地”或“重点实验室”命名,申请书存放在二级文件夹中。申请书电子稿文件名以“序号+申报人姓名”命名,其中序号与申请情况汇总表一致。
四、申报要求:
1.请重点实验室或重点研究基地及其所在系认真组织,在本重点实验室或重点研究基地的研究方向上进行选题、详细论证,确保报送既符本重点实验室或重点研究基地研究方向,又具有本学科前瞻性的高质量的项目。
2.重点实验室或重点研究基地的专兼职研究人员均可申报。目前正在主持承担“湖南省教育厅科学研究项目”、“湖南省高校重点实验室开放基金项目”和“湖南省高校哲学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开放基金项目”的科研人员不得申报;申请了2012年度省教育厅科学研究项目的项目负责人不得申报;根据湘教通〔2011〕112号、湘教通〔2012〕148号文件规定,有撤销项目的负责人也不得申报。
3. 每人主持和参与的科研项目(含“湖南省教育厅科学研究项目”、“湖南省高校重点实验室开放基金项目”和“湖南省高校哲学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开放基金项目”)累计最多不超过2项。
4.所申报项目必须围绕重点实验室或重点研究基地的重点研究方向集中选题,并由各实验室或基地的学术委员会评审推荐。
5. 项目研究人员应组成项目组,项目组成员一般为3-10人,人员结构合理,研究时间能够得到保证。
6. 申请项目的有关材料内容应真实,并无对他人科研成果知识产权的侵权问题及其纠纷,申请人及其所在单位承诺对此承担责任。
7.有合作单位的,应由合作单位在申请书的“联合申请单位栏”中签署意见并加盖一级法人公章。
8.有关表式和管理办法可从湖南高校科技网下载,http://202.197.224.19或http://218.75.242.253
9. 其他未尽事项请参照《湖南省教育厅科学研究项目管理办法》(2010年第二次修订)(湘教发[2010]6号)规定办理。
10. 联系人:张志坚,联系电话:0734-3456100。
衡阳师范学院学科办
2012年6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