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2020年文学院学科教学(语文)教育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保证复试工作的安全性、公平性、科学性,根据学校《202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方案》要求,结合2020年文学院学科教学(语文)教育硕士招生情况,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复试工作指导思想
切实落实《2020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和《2020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坚持把师生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第一位,坚持科学有效和公平公正原则,坚持全面考查,突出对考生的专业基础、综合素质、思想品德、实践能力、研究潜质等情况的重点考核,确保复试质量和录取生源质量。
二、复试时间与方式
1.复试时间
①第一志愿考生:复试时间为2020年5月28日
②调剂考生:复试时间为2020年6月3日
(上午8:30-12:00,下午13:00-17:00)
2.复试方式
(1)采取远程网络复试和综合考评相结合方式。
鉴于新冠肺炎疫情依然严峻,为避免人员密集和造成不必要的疫情隐患,确保复试考生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本年度采用网络远程方式进行复试,所有符合复试资格的考生均必须在规定的复试时间内登录“移动云考场系统”参加复试,移动云考场系统提前在“考生复试群”通知复试考生(我院将采用短信或电话通知,邀请考生加入考生复试群)。
因个人原因不能按时参加复试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复试资格,并承担所造成的后果。
综合考评主要根据考生提交的四项材料(本科学习成绩单、本科毕业论文、考生自述、研习计划)综合评定考生的专业素养和研究潜质。
(2)实行差额复试。分第一志愿和调剂考生两批进行,按拟招生人数的130%确定复试名额。上述复试名额不包括士兵计划、骨干计划、享受少数民族政策考生。
(3)复试考核过程实行全程录音录像,音频视频资料学位点方向负责人、学院院长签字盖章并留存3年备查。
三、复试考生基本要求
1.复试考生必须符合教育部公布的相应门类(学科)复试的最低分数要求(A类地区国家分数线)并取得我校复试资格。
2.参加复试考生需在5月24日(调剂考生:5月30日)前提交包含以下材料的电子文件压缩包(JPG/PDF格式):
(1)个人居民身份证、准考证、学历和学位证书或者学生证扫描件(正反两面);
(2)应届本科毕业生提交《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往届生提交《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学历认证报告》;在国外获得毕业证书或学位证书的考生,须提交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书。
(3)本科成绩单及其绩点或综合测评结果
(4)本科毕业论文(装订版的PDF格式)
(5)考生自述(1000字以内)
(6)研习计划(1500字)
注意:考生毕业论文、自述和研习材料中不得出现个人姓名和身份证号码。
3.材料的电子文件压缩包以“专业方向+姓名”方式命名(每项材料按照顺序和内容命名好,每项材料均保存为PDF格式),并在复试前3天发送至指定邮箱:253088163@qq.com(文老师)。所提交材料,一旦发现有弄虚作假情况,一律取消复试资格或复试成绩。
四、复试内容与成绩
1.综合考评内容。主要包括本科学习成绩单、本科毕业论文、考生自述、研习计划。
2.面试考核内容。主要包括思想政治、专业基础知识、业务能力和外语水平的考核,突出实践性、应用性特点。
3.复试成绩共100分(占录取总成绩的40%),由综合考评和面试考核两部分构成,各占50%,综合考评或面试考核成绩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五、复试流程与要求
1.网络面试流程:考生自我介绍→复试小组考核提问→考生回答问题→复试小组评议打分→宣布面试考核成绩。
2.网络面试要求:
(1)回答问题:每位考生须先作自我介绍,然后回答问题:专业
综合性问题 2-3个、用英语回答专业问题1个。
(2)时间分配:每位考生的总面试时间不超过20分钟,自我介绍时间不超过2分钟,复试小组老师提问时间不超过3分钟(由组长负责提问,其他成员做记录和评分),考生回答问题时间不超过15分钟。在考核过程中,复试考生需简明扼要介绍自己,注意听清考核提问,认真思考,依次作答。
(3)面试成绩:
①问答分值:总分 100 分,其中专业综合性问答占80分,英语问答占 20 分。
②评分方式:由复试专家根据评分规则现场评分签字,然后复试小组秘书合分,计算专家的均分作为考生最终面试成绩。
3.考生准备
(1)采集音频、视频的设备(电脑、手机等设备)和配件(电源、支架)若干,并按照要求在设备中安装好必要软件。
(2)良好的网络环境。如家庭有困难,应提前预定有稳定宽带的宾馆房间作为考场。监考老师有权判定连续掉线或无故离开考试空间行为为考试违规,并取消考试资格。
(3)环境简洁、无遮挡、无死角。
(4)必要文具。
4.纪律要求
(1)考生独立完成考核过程。为保证考核的真实性,复试考生必须独立完成考核过程,不得做与复试无关的事情,不得查阅资料,不得以直接或间接求助外在指导和提示。凡发现有弄虚作假,实行一票否决,复试成绩不合格。
(2)考生和复试专家必须维护考核秩序。复试专家不得有侮辱、取笑和故意刁难考生等行为。复试考生不得有辱骂复试专家、故意制造事端拖延复试进程等行为。
六、总成绩及录取原则
1.考生总成绩=初试成绩/5×60%+复试成绩×40%。
2.坚持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确保质量、宁缺毋滥和按需招生的录取原则。
3.出现如下情况之一者不予录取。
(1)网络面试成绩不合格不予录取。
(2)综合考评成绩不合格不予录取。
(3)凡是复试过程中作弊的,一律不得录取。
(4)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质及诚实守信情况考核不作量化计入总成绩,但结果不合格不予录取。
4.录取结果预计于7月之前在衡阳师范学院学科建设与研究生处网站首页公布录取结果(公示期10天)。
七、复试工作组织管理
1.成立复试工作领导小组
学院成立由院长为组长、书记、分管研究生的副院长和学院纪检委员为副组长的复试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包括学位点方向负责人、研究生导师、学院学术委员等。小组成员签订承诺书并保证无直系亲属或利害关系人参加本学院的复试。学院复试工作领导小组对复试工作负主体责任,加强对复试工作指导和监督,确保复试工作科学、有效、公平进行。
2.成立专业方向复试小组
按招生专业方向成立复试小组,复试小组成员不少于5名,原则上当年拟招生的专家应参加复试工作,成员名单经学院研究通过后报学校学科建设与研究生处备案。
3.加强复试结果保密及公开工作
复试考核前,所有参加复试工作的人员不得泄露复试问题及其参考答案,不得提前泄露复试考生成绩,违者将依纪依规严肃追究责任。
4.建立学院复试考生申诉机制
本着对复试工作及其结果负责的态度,我院建立复试考生异议申诉受理机制,受理考生对复试过程和复试结果的书面异议申诉,异议申诉受理联系电话:0734-8484931。
八、其他事项
1.疫情防控。我院按照学校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的要求制定复试期间的应急方案,加强疫情防控。
2.其他事宜。其余未尽事宜以衡阳师范学院学科建设与研究生处网站公布信息为准。
衡阳师范学院文学院
2020年5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