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开展“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哲学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验收工作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11-06-27 点击数:

  
院内相关部门:
    根据《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哲学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管理办法》(湘教发〔2009〕47号)规定,湖南省教育厅决定对2008年立项的“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哲学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进行验收。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验收内容
    1.《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哲学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建设计划任务书》完成情况。
    2.建设期内基地科学研究工作取得的标志性成果或实质性进展,为经济社会发展做出的贡献。包括:新增国家和省部级以上科研项目,获得省部级以上科研奖励,发表高水平论文,出版高水平专著,为政府、企业和社会提供决策咨询服务等。
    3.基地条件建设取得的成效。
    4.基地队伍建设与人才培养。包括:高层次、高水平科研人才的培养和引进,基地人员素质的提升和结构的优化,对本科生、研究生培养的支撑作用等。
    5.基地的管理运行机制,包括基地的组织结构与管理模式、国际国内学术合作与交流,学校提供的经费、条件和政策支持。
二、验收时间与方式
    1.基地验收由湖南省教育厅组织,学院负责实施,采用实地检查方式,时间安排在7月-9月之间进行。
    2.验收组由5-7位本领域专家组成。组长由同行知名专家担任。
三、验收程序
    1.基地填写《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哲学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验收申请书》(见附件1),向学院学科建设办提出验收申请。
    2.基地提出验收工作计划和专家组名单报学科建设办公室。省教育厅审核同意后,进行实地检查验收。
    3.验收分为基地负责人汇报、实地检查、专家质询、和专家组评议4个步骤进行。基地负责人汇报除包括验收内容所指5个方面外,还应包括基地建设中遇到的困难和下一步发展思路,时间为30分钟左右。专家实地检查、质询完毕后,填写《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哲学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验收评议表》(见附件2),并集体讨论形成验收意见,填写《湖南省普通高校哲学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验收意见表》(见附件3)。
    4.验收会后学科建设办公室将《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哲学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验收申请书》、专家验收评议表和验收意见表一并报送省教育厅。
四、材料报送要求和时间
    1. 验收工作计划和专家组名单各一式1份, 于2011年7月6日前报送学科建设办公室。
    2. 《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哲学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验收申请书》2份,相关附件材料1份,于验收会议前一星期报送学科建设办公室。
以上材料均需提交相应的电子稿(发送至学科办邮箱 hyxkjsb@126.com)。
    联系人:张志坚 ;联系电话:0734-3456100。
 
 
 
                                       学科建设办公室
                                      2011年6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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