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评选表彰学科建设与管理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12-04-12 点击数:

  

 

院内各部门:

  “十一五”期间,在院党委、行政的正确领导下,学院学科建设工作取得了显著的成绩,涌现出一大批勤奋敬业、团结拼搏、开拓进取、大胆创新的先进典型。为了进一步调动学科建设与管理者的积极性,发挥其创造性,提高我院学科建设与管理工作的整体水平,学院决定表彰一批在学科建设与管理工作中做出积极贡献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1. 学科建设与管理先进集体:院内各系(部)

2. 学科建设与管理先进个人:学科建设与管理工作者

  二、表彰名额

  1. 学科建设与管理先进集体5个。

  2. 学科建设与管理先进个人5人。

三、评选条件
  1. 学科建设与管理先进集体

1)所在系设立有省级或者院级重点学科;

  (2)认真贯彻我省和学院有关学科建设与管理的规章制度,积极探索学科发展规律,工作方向正确,学科规划科学,在学科建设与管理中取得显著的成效;

  (3)学科建设与管理制度健全,学科档案与资料完备、规范,管理工作规范、严格、高效;

  (4)积极有效地开展各项学科建设工作,学科的科学研究、人才培养、平台建设和服务经济社会水平明显提升;

5)领导班子凝聚力强,具有较强的开拓创新精神和组织管理能力,管理队伍结构合理,素质优良,团结合作,工作效率高。

  2. 学科建设与管理先进个人

1)所在系设立有省级或者院级重点学科;

2)具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和业务水平,爱岗敬业、团结协作、开拓创新;

3)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全面履行岗位职责,管理能力较强,取得了较突出的管理工作实绩;  

4)工作认真负责,服务意识强;

  (5)在学科建设与管理岗位连续工作2年以上且仍在学科建设与管理岗位。

  四、评选方法和要求

  1. 评选采取集体或个人自由申报、系部推荐、专家评选、院领导审批方式进行。被评为学科建设与管理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者,学院将给予一定的物质奖励。

  2. 学科建设与管理先进个人各系限申报1人。

  3.申报学科建设与管理先进集体填写《衡阳师范学院学科建设与管理先进集体申请表》,申报学科建设与管理先进个人填写《衡阳师范学院学科建设与管理先进个人申请表》,并报送其纸质表一式1份及相应的电子文档,相关附件材料1份。

  4. 所有申报材料,请各系统一于2012426日报送至学科建设办公室综合科(东校区学术交流中心605室,联系电话:3456100),电子稿发送至学科建设办公室邮箱(hyxkjsb@126.com),过期不予受理。

5. 请各系认真组织此次学科建设与管理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评选工作。

 

                       衡阳师范学院学科建设办公室                                      2012412

《衡阳师范学院学科建设与管理先进个人申报表》
《衡阳师范学院学科建设与管理先进集体申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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