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时间:2019-11-27 点击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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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研究决定,学科建设与研究生处负责的学科、平台及科研项目、教改项目经费的开支及报销参照《衡阳师范学院科研经费管理办法(2018年修订)》(校科字[2018]5号)执行。执行时间从2019年11月27日起。特此通知。
学科建设与研究生处
2019年11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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