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荐2014年湖湘青年科技创新创业平台培养对象人选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14-03-11 点击数:

  

 

院内各部门:

为贯彻落实国家和我省中长期科技人才发展规划,加强对青年科技人才的培养和支持,省科技厅组建了湖湘青年科技创新创业平台,每年遴选一批优秀青年科技人才进行重点培养和支持,培养造就一批我省新一代科技创新创业的领军人才,为推进创新型湖南建设提供人才支持。现就2014年湖湘青年科技创新创业平台培养对象人选的推荐工作通知如下:

一、推荐范围

在全省范围内企事业单位(含中央在湘单位与非公有制单位)从事自然科学领域研究开发、成果转化的优秀青年科技人员。

二、推荐条件

凡热爱祖国,有良好的科学道德,具有副高以上专业技术职务,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79年元月1日后出生),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作为推荐对象(留学归国人员和创业人员可适当放宽):

(一)为国家或省部级重大科技项目核心研发成员;

(二)省级以上重点学科、重点实验室或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骨干成员;

(三)优势学科或产业领域创新团队骨干成员;

(四)在国内外一流学术刊物上发表过一定数量的高水平论文;

(五)其创造性成果解决了重大技术难题,取得显著的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

三、推荐方式

1.单位推荐。各市州科技局、省直主管部门、国家级高新区管委会、中央在湘单位、省内本科高校、省级以上创新型企业可推荐1-2名人选(没有合适人选可不推荐),属985大学的可推荐3-5名人选。高校、科研院所推荐的,须由单位学术委员会出具意见。

2.院士推荐,在湘工作的中国科学院、中国工程院院士,在征求被推荐人选所在单位意见的基础上,可推荐1名同领域人选(没有合适人选可不推荐)。

3.省科技厅专业处室推荐。省科技厅各专业处室可在征求推荐人选所在单位意见的基础上推荐1-2名人选。

四、专家评审

对校内各部门推荐的人选,学校将组织评审,确定1-2名人选后推荐至省科技厅。省科技厅初审后,将组织专家进行评审,提出建议人选名单。

五、考察与审定

省科技厅组织对建议人选进行考察,对考察合格的人选,由科技厅党组审定,向社会公示一周,公示无异议后,确定为培养对象。

六、材料报送要求

2014年度湖湘青年科技创新创业平台培养对象人选推荐,采取网上推荐与纸质材料报送相结合。

1.被推荐对象应逐项填写《2014年湖湘青年科技创新创业平台培养对象人选信息表》,于2014318前报送学科办综合科(学术交流中心605室)。

2.网上推荐。学院推荐人选确定后,通过湖南省科技计划管理信息系统进行网上报送,根据推荐要求填写相关内容及上传有关附件等。网上报送截止时间为33117:30

3.纸质材料报送。被推荐人根据要求报送相关纸质材料及其附件材料一式三份,附件材料包括个人资质证明(身份证或护照、学历学位、职务职称等)、主要成果证明(科研奖励、代表性论著、专利证书、产品证书等)、创业企业证明(营业执照、股权构成材料等)的复印件,以及主持(参与)过的主要项目等相关材料。于201441前报送到学科办综合科(学术交流中心605室),逾期不予受理。

4.各部门要认真核实上报的推荐书及相关证明材料。对学术造假者,一经查实,取消推荐资格。

联系人:张志坚, 联系电话:0734-3456100

                                                 

                                   学科建设办公室

2014310 

附件:2014年湖湘青年科技创新业平台培养对人选信息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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