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内各部门:
第四批“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哲学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已经开始申报,现将有关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1.必须是实体性的研究所(院)或研究中心。
2.必须有省级重点(建设)学科、博士点或硕士点的支撑。
3.有稳定的研究方向,研究特色突出、优势明显。形成了一批在省内处于领先水平、国内有较大影响的研究成果;在开展理论研究、应用研究或咨询服务等方面处于全省前列,在国内有较大影响。
4.拥有在省内处于领先水平的学术带头人。有一支能适应科学研究、人才培养、学术交流和咨询服务需要的专兼职学术队伍,特别是中青年学术梯队;能够通过承担重大科研课题形成比较紧密的合作研究团队。
5.拥有独立的不少于100平方米的办公科研用房,与主要研究领域相关的、种类齐全的图书资料,支持科研工作所需要的电子仪器及网络设备,一套建设全省一流研究基地的发展规划和措施,以及科学、严格的内部管理规章制度。
二、申报范围和申报限额
1.本批支持数量为10个左右,我院可申报1个重点研究基地。
2.已经在建的部省级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不能申报,其专职研究人员不能作为新申报机构的专职研究人员。
3.主要研究领域与省内高校已有的省部级及以上社科重点研究基地(含“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哲学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相同或相近的,不重复立项。
三、申报程序及申报材料要求
1.请各系根据申报条件认真组织申报,于2012年4月12日将《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哲学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申报书》和相应附件支撑材料目录清单纸质稿一式一份报送学科建设办公室(学术交流中心605室)。
2.4月13日,学院组织专家推荐“研究基地”。
3.4月14~18日,被推荐的申报团队认真修改申请书,准备好支撑附件材料。
4.4月19日,被推荐的申报团队所在系将《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哲学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申报书》纸质稿一式六份(A4纸张)、相应附件支撑材料一式一份和所有材料电子稿报送学科建设办公室(学术交流中心605室)。
5.附件支撑材料可单独装订,版面大小应与申请书相同。电子版申请书请发送至学科建设办公室邮箱:hyxkjsb@126.com。
四、其它事项
1. 请各系按照《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哲学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管理办法》(湘教发[2009]47号)的要求,认真组织申报、详细论证,切实做好此次申报工作。
2. 《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哲学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申报书》请在学科建设办公室网页“下载中心”栏目下载,《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哲学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管理办法》请在学科建设办公室网页“管理制度”栏目查看,未尽事宜,可向学科建设办公室咨询,电话:0734-3456100。
衡阳师范学院学科建设办公室
2012年3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