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级应用特色学科:
根据《湖南省高等学校“双一流”学科建设项目管理办法》(湘教发〔2019〕34号)第25条和第26条有关规定,对“双一流”建设高校实施年度自评报告制度和中期绩效评估机制。接省教育厅通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各省级应用特色学科需提交年度自评报告(自评报告提纲见附件),各学科要于7月6日前将年度建设自评报告(一式一份,签字盖章)报送至学科建设与研究生处607室,电子稿发至学研处邮箱:xkjsb@hynu.edu.cn。
2.学校年度自评报告需在学校网站主页公示5个工作日后,报送至省教育厅。
3.10月31日前报送中期自评报告,省教育厅将组织专家提出中期评估意见,并根据中期评估结果,动态调整专项资金分配方案。(中检检查另行通知)
附件:“双一流”建设学科年度建设自评报告提纲
学科建设与研究生处
2020年6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