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科发〔2018〕43号
各市州科技局、财政局,省直管县市科技行政主管部门、财政局,省直有关部门,国家高新区管委会,中央在湘和省属有关单位,省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全省性科技行业协会:
湖南省科技创新平台是我省科技创新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为做好2018年度湖南省科技创新平台与人才计划(平台类)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一)重点实验室
围绕全省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需求,聚焦前沿基础研究、重点学科、交叉学科,服务国家级创新平台培育和“双一流”建设,推进军民深度融合和产学研结合,重点培育国家级科技创新平台后备力量和高水平创新团队申报的实验室。支持重点为:
1、生物
现代种业、医用材料、农业标准化。
2、工程
航空航天、智能装备制造、轨道交通关键零部件、生态环境修复。
3、材料
先进功能材料、高性能结构材料。
4、信息
高性能集成电路、物联网、人工智能、新型传感器件。
5、医学
中西医结合、临床医学研究、特种医学。
6、其他
其他科学前沿、新兴、交叉、边缘学科。
(二)工程技术研究中心
围绕全省新兴优势产业链、区域经济发展、产业创新能力提升,依托长株潭自主创新示范区、高新园区、产业集聚区建设一批创新能力和成果转化能力强、产学研紧密结合的工程中心,重点培育具有核心自主知识产权的高成长性科技型企业。支持重点为:
1、先进装备制造
物流成套设备,航空航天,磁浮技术及应用,新能源汽车、智能制造。
2、新材料
生物基化工新材料,高性能陶瓷材料,航空(天)新材料,先进半导体材料,工程机械新材料,高端产业用纺织材料。
3、信息技术
高性能集成电路,云计算与大数据,人工智能,物联网,遥感,卫星导航及应用。
4、现代农业
粮油新品种创制与应用,畜禽(水产)类安全养殖,地方物色生物资源开发与应用,生物防治。
5、人口健康
重大疾病防治药物创制,智慧养老与医疗,高性能诊疗器械。
6、资源与环境
资源循环利用,污染防治与无害化修复技术,环境检测技术与装备,公共安全与应急技术。
7、其他
具有重大创新性、对相关产业发展具有重大影响的其他技术领域。
(三)临床医学研究中心和临床医疗技术示范基地
为进一步加强我省临床医学科技创新体系建设,完善疾病防控协同研究网络布局,强化医疗新技术的研究开发和临床应用,加快推进先进临床医学技术成果在基层的转化和应用,依托省级以上三甲医院和地市级三甲医院分别建设一批临床医学研究中心和临床医疗技术示范基地。支持重点为:
1、重大常见疾病领域
消化系统疾病、呼吸系统疾病等重点慢病、五官疾病。
2、重点临床专科
影像医学、医学检验、医学营养、急危重症、麻醉医学、病理诊断、放射治疗。
3、中医领域
中医治疗男科、妇科、皮肤等特色病种,针灸、推拿等传统非药物疗法。
4、其他
职业病防治、血吸虫等地方病防治。
(四)科普基地和国际科技合作基地
2018年度择优支持的省科普基地、国际科技合作基地,已分别于2017年9月15日和11月2日发布申报通知,相关认定工作正在开展,不再另行组织申报。
二、申报条件
(一)湖南省重点实验室
1、符合《湖南省重点实验室建设与运行管理办法》申报要求(详见省科技厅门户网站信息公开“政策法规”专栏http://www.hnst.gov.cn/xxgk/zcfg/tgfxwj/201704/t20170407_4128303.html)。
2、重点支持符合国家重大战略需求和我省重大产业发展需要的基础前沿研究和新兴学科、引进的高端创新团队的实验室申报。
(二)湖南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
1、符合《湖南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管理办法》申报要求(详见省科技厅门户网站信息公开“政策法规”专栏http://www.hnst.gov.cn/xxgk/zcfg/tgfxwj/201704/t20170407_4128305.html)。
2、重点扶持高成长性科技型企业,对于研发人员占单位总人数50%以上、研发投入占销售收入30%以上、具有自主知识产权、主要从事技术研发和成果转化的科技企业,对资产规模、销售收入、成立年限不作要求。
(三)临床医学研究中心和临床医疗技术示范基地
1、符合《湖南省临床医学研究中心与临床医疗技术示范基地管理办法(试行)》要求(详见省科技厅门户网站信息公开“政策法规”专栏http://www.hnst.gov.cn/xxgk/zcfg/tgfxwj/201708/t20170821_4434861.html)。
2、临床医学研究中心的申报单位为省级以上三甲医院,临床医疗技术示范基地的申报单位为地市级的三甲医院。
3、每个医院只能申报一个中心或基地。
三、申报推荐相关要求
(一)申报方式。项目申报采用网络在线申报的方式。项目申报单位登陆湖南省科技厅门户网站(http://www.hnst.gov.cn),点击进入“湖南省科技管理信息系统公共服务平台”(以下简称“信息系统”)进行申报。(在线注册、申报及推荐操作具体流程详见信息系统首页“系统使用说明”)。
(二)推荐方式。通过“信息系统”在线完成项目推荐,并出具推荐文件和推荐项目汇总表,加盖公章后在规定时间内寄送省科技厅项目受理中心。
1、对纳入“产业项目建设年”重大科技创新项目和纳入厅市共建的重大创新平台,推荐单位应优先推荐。
2、市州项目,经市州科技局审核,并会同财政局汇总,向省科技厅推荐申报。
3、省直管县市项目,经县市科技部门审核,并会同财政部门汇总,向省科技厅推荐申报,并抄送属地市州科技局和财政局。
4、国家高新区管委会、中央在湘单位、省直有关单位、省属高校和科研院所、省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全省性科技行业协会的项目,经本单位审核汇总向省科技厅推荐申报。
(三)诚信管理。申报单位(含参与单位)及其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无不良社会信用记录,涉及重复申报、多头申报、逾期未验收项目等不良科研信用行为的,取消相应项目申报资格。牵头申报单位对项目申报进行信用承诺,对申报资料真实性、合法性、合规性负责,负责项目审核的推荐单位对所推荐项目进行审查。
(四)保密项目。科技创新计划涉密项目按照科技保密有关规定,另行报送。
(五)实验动物项目。涉及实验动物等有关特殊要求的项目,应具备相应的条件和资质。
(六)时间安排。实行常年申报,第一批项目申报时间截至2018年4月19日,推荐时间截至2018年4月25日。2018年4月25日以后推荐的项目,纳入项目储备库,与下批次或下年度申报项目进行统筹管理。
四、咨询方式
项目受理中心咨询电话:0731-88988730 0731-88988732
信息系统技术支持电话:0731-88988619
项目执行处室咨询电话:
科研条件与基础研究处:0731-88988715 0731-88988716
社会发展科技处:0731-88988832
省科技厅项目受理中心地址:长沙市岳麓区岳麓大道233号科技大厦一楼大厅102室,邮编:410013
湖南省科学技术厅 湖南省财政厅
2018年3月15日
http://www.hnst.gov.cn/xxgk/tzgg/tzgg/201803/t20180319_4975001.html
请有意申报的学院于4月16日前按照通知要求完成网上申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