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二级学院:
按照《衡阳师范学院科学研究项目管理办法》(院科字[2014]1号)、《衡阳师范学院科研经费管理办法》(院科字[2014]7号)及2018年度“关于学科群建设项目的申报通知”的有关规定,开展我校2019年度学科群建设项目的中期检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范围
2018年度立项的学科群建设项目(具体名单见附件1 2019年度学科群建设项目中检名单)
二、中期检查要求
1.各项目负责人根据项目申报材料及科研项目计划任务书的要求,填写衡阳师范学院学科群建设项目中期检查报告书(附件2),提供相应附件材料。
2.学科群建设项目要接受现场中期检查,由学科建设与研究生处组织,项目主持人集中阐述项目研究进展情况。具体方案由学科建设与研究生处另行通知。
三、中检材料要求
1.所有中检成果,均应标注该项目的资助来源、项目编号,否则不得作为中检成果。对于应用研究项目,必须提供组织专家进行鉴定的相关材料。
2.中检成果为论文、著作、专利、鉴定成果以及产生的社会经济效益等,须提供原件核对(原件核对后返还)。
3.提交附件材料复印件要求:论文需提交封面、目录、正文、封底;专利、鉴定成果需提交专利证书、成果鉴定证书复印件;著作需提交封面、目录、版权页、封底等复印件;成果反响需提交权威检索部门提供的检索证明复印件。
4.中检成果附件置于学科群建设项目中期检查报告书后一起装订。
5.其他支撑材料。
四、受理时间及要求
1.所有材料必须提交相应电子文档。电子文档请按如下方法命名:申请中检的学科群建设项目以“申报人姓名+材料名称”命名,所有内容必须与“衡阳师范学院学科群建设项目中期检查材料汇总表”一致。材料发送至学科建设与研究生处邮箱:xkjsb@hynu.edu.cn。
2.各项目负责人报送材料时,必须同时报送“衡阳师范学院学科群项目中期检查材料汇总表”(附件3)。
3.各项目负责人统一于2019年9月6日前按通知要求将中期检查报告书、附件材料及中期检查汇总表一式一份报送至学科建设与研究生处综合科607室,电子稿发至学科建设与研究生处邮箱:xkjsb@hynu.edu.cn。逾期不予受理。
五、注意事项
1.凡学科群建设项目未按时提交材料的,视为未接受中期检查。
2.对研究进展良好的项目将继续资助,否则予以取消。学科建设与研究生处届时将组织专家对中期检查材料进行认真审核,对研究进展不力的项目认定为中检“不合格”,将停止项目经费报帐,且不再续拨后期经费。
附件: 1.2019年度学科群建设项目中检名单
2.衡阳师范学院学科群建设项目中期检查报告书
3.衡阳师范学院学科群建设项目中期检查材料汇总表
学科建设与研究生处
2019年7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