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阳师范学院环境教育研究中心于2008年5月经批准确立为“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哲学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第三批),基地主要依托地理学科,联合化学、生物学、哲学等相关学科,重点围绕学校环境教育和公众环境教育研究方向,开展环境教育研究与推广工作。中心坚持以提高学生的环境意识,逐步优化高校环境教育研究和宣传体系为目标,形成了“环境教育与可持续发展”研究特色。
根据2015年的工作计划,现发布研究基地2015年度开放基金项目。
一、开放基金项目的申请对象及申请条件
开放基金鼓励学术思想活跃、能独立开展研究工作的科学工作者申请。申请人需是在高等院校或科研院所中从事环境教育或环境研究工作的科研或教学人员。申请人只能同时申请一个项目。原则上要求课题组成员不能同时参加两个以上课题的申请。未完成本开放基金项目者不得提出新的项目申请。
二、开放基金优先资助领域及研究目标
资助范围:符合研究中心的研究方向、符合学科发展趋势的基础理论研究的应用研究。
选题范围:
1、大学环境教育
2、中小学环境教育
3、公众环境教育
三、开放基金课题申请程序及申报时间
(1) 申请人根据本指南,填写湖南省环境教育研究中心开放基金课题申请表。经所在单位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向本研究基地提出申请。2015年度开放基金申请截止时间为2015年3月5日,逾期不受理。
(2) 研究中心学术委员会组织有关专家对提交的申请书进行评审,确定资助项目和经费。
(3) 批准立项的课题将于2015年3月30日之前通知申请人,签定课题研究合同。
(3) 经费按衡阳师范学院科研经费管理办法管理。
四、申报提交材料
申请人根据研究基地开放基金课题指南和研究发展目标,填写“衡阳师范学院省级平台开放基金项目申请书”(附件1)一式3份。经所在单位(校内申请者为所在系部)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向本实验室提出申请。本次开放基金申请截止时间为2015年3月5日,逾期不再受理。申请书与汇总表(附件2)的电子文档请发送至邮箱:zhwenwu@163.com。
五、申请开放基金课题说明
(1)申报者按照《课题指南》中所规定的选题范围和要求进行具体的课题设计。
(2)开放基金课题的研究期限一般为2年。启动时间为2015年7月1日。
(3)课题研究计划包含切实可行的研究思路,合理的经费预算。
(4) 对获资助的课题申请人应提交研究计划(合同),需定期向研究基地学术委员会报告课题研究进展情况。课题结题要求完成1~2篇CSCD或CSSCI期刊学术论文或专著一部,并提交相关研究工作总结和研究报告。
(5) 由本研究中心资助的开放基金课题,其研究成果归本研究中心及研究者所在单位共享;论文发表时,必须标注湖南省环境教育研究中心成果,中文成果署名为“湖南省环境教育研究中心支持计划资助”,以英文发表的书面研究成果需注明“Aid Program of Research Center for Environment Education of Hunan Province”。
联系人:郑文武
电话:0734-8486674,13517341996
地址:湖南省衡阳市珠晖区衡花路16号衡阳师范学院资源环境与旅游管理系环境教育研究中心
邮编:421002
邮箱:zhwenwu@163.com
湖南省环境教育研究中心
衡阳师范学院学科建设办公室
2015年2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