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相关部门:
为全面检查湖南省“十二五”重点学科建设成效,部署“十三五”学科建设工作,推动全省学科建设健康可持续发展,根据《湖南省重点学科建设与管理办法》(湘教发〔2012〕1号),湖南省教育厅决定对湖南省“十二五”重点学科建设计划任务完成情况进行验收。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验收范围
256个湖南省“十二五”重点学科:包括196个省重点学科和60个省重点建设学科。我校须接受验收的重点建设学科是:中国古代文学、材料物理与化学、人文地理学、光学、运筹学与控制论、区域经济学。
二、验收内容
《湖南省重点学科建设计划任务书》完成情况、学科建设取得的主要成效,包括:学科研究方向、学术队伍建设、人才培养、科学研究及社会经济效益、学术交流和条件建设等。
三、验收程序
1.各重点建设学科组织自评。在“湖南省高校重点学科网”(http://218.75.242.251:9898/zdxk/adminpt.jsp)上,各学科撰写3000字左右的《重点学科建设自评报告》(见附件1),并组织人员填写学科数据,经学科、学校管理员及相关负责人审核,生成《湖南省“十二五”重点学科验收检查表》(见附件2)。
2.开展形式审查。省教育厅组织专家,对各校报送验收材料的真实性、规范性和重复性进行审查,对于有问题的材料,退回学校限期修改。
3.材料网上公示。形式审查结束后,省教育厅对所有学科的材料在“湖南教育政务网”上进行公示,对于学科材料弄虚作假的,验收结论一律“不合格”。
4.组织网上评估。所有验收学科按照一级学科分为35个学科组,省教育厅每组聘请3-5名同行专家,根据《湖南省“十二五”重点学科验收评估指标体系》(见附件3)、《重点学科建设自评报告》和《湖南省“十二五”重点学科验收检查表》,分省重点学科和省重点建设学科两个层次进行网上评审,形成初步验收结论。验收结论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4等。
5.组织会议验收。省教育厅召开“十二五”省重点学科建设专家委员会会议,分文史哲教军、经管法艺、理学、工学一、工学二、农医6个学科组对网上评估结论进行审议,经集体讨论、投票,形成小组意见,提交专家全会讨论,集体投票确定各学科验收结论。
6.公布验收结论。省教育厅对省重点学科建设专家委员会提交的验收结论进行审定,正式发文公布。
四、材料报送要求和时间
相关系部于2015年9月30日前将《重点学科建设自评报告》、《湖南省“十二五”重点学科建设验收表》一式9份及相应的附件证明材料1套报送至学科建设办公室综合科(东校区学术交流中心605室)。验收材料均需在“湖南省高校重点学科网”上(http://218.75.242.251:9898/zdxk/adminpt.jsp)生成和保存。
五、其他事项
1.验收工作是“十二五”重点学科建设的重要环节,对“十二五”重点学科建设工作具有重要影响,相关系部及各学科要充分认识验收工作的重要性,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切实做好这项工作,确保所填数据的真实性。
2.各学科在填报《湖南省“十二五”重点学科建设验收表》时,表中的重要数据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附件证明材料须按照《湖南省“十二五”重点学科建设验收表》中的填报顺序依次装订。
3.各重点建设学科必须于2015年9月30日前更新学科网站内容,并将本学科在建设期内购置的大型仪器设备登录 “湖南高校大型仪器设备共用网(http://equip.hnedu.com)”,向全省高校开放共用。
4.湖南省“十二五”重点建设学科重点考核学科建设任务书的完成情况。
5.未尽事宜可向学科建设办咨询,联系电话:0734-3456100。
附件: 1. 重点学科建设自评报告(格式).doc
2. 湖南省“十二五”重点学科验收表.doc
3. 湖南省“十二五”重点学科验收评估指标体系.doc
衡阳师范学院学科建设办公室
2015年8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