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报送2016年度湖南省重点学科建设及科技创新经费预算的通知
学校相关部门:
为进一步加强省级重点学科及科技创新团队的建设与管理工作,提高经费使用效益,按照湘财教指[2015]229号文件精神,要向省教育厅、省财政厅报送省级重点学科及科技创新团队细化预算(含政府采购预算)安排情况,具体要求如下:
一、加强预算管理。各相关学院及省级重点学科、科技创新团队要根据建设实际情况,统筹省级财政专项经费、学校配套经费及自有资金,集中财力,突出重点,进一步科学合理安排预算。要向省教育厅、省财政厅报送细化预算(含政府采购预算)安排情况。
二、加强支出管理。专项资金要实行“专账核算、专款专用”,要按照中央和省里财经法规、专项资金管理以及学校相关管理制度等要求,坚持厉行节约,严格支出标准和范围,要严格执行政府采购等有关规定。要切实加快项目预算执行进度,提高资金使用效益,避免资金闲置。
三、加强预算绩效管理。编制预算时同步申报预算绩效目标。届时省教育厅、省财政厅将联合开展专项经费绩效评价。
四、各“十二五”省级重点学科和科技创新团队围绕建设任务和目标,实事求是总结现阶段建设的不足,认真拟定2016年度工作计划。要求做到文字简洁精练,工作事项实效具体,项目、成果等建设目标尽量用具体数字体现。
五、省重点学科和创新团队建设经费细化预算、预算绩效目标和2016年度工作计划由学科、团队带头人负责,依托二级学院负责人协助指导。学科办将按照各学科年度工作计划做好重点学科、科技创新团队建设督查工作,按照经费预算严格审核经费开支,并对经费使用效益做出评估。
请相关部门于2016年3月18日之前将上述所需材料各一式2份加盖部门公章报送至东校区学术交流中心605室(学科办综合科),同时将电子稿发送至学科办邮箱:xkjsb@hynu.edu.cn。联系人:李彩云;电话:3456100。
2016年度湖南省重点学科及科技创新经费安排表.rar
衡阳师范学院学科建设办公室
2016年3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