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位点:
根据《衡阳师范学院硕士研究生奖助学金管理暂行办法》(校学科字[2018]8号)文件要求,为切实做好我校2020-2021学年研究生学年综合奖学金的评审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评对象
2019级硕士研究生。
二、参评条件
具体参评条件见校学科字[2018]8号文件。
三、名额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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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理学硕士(人) |
教育硕士 (人) |
电子信息硕士 (人) |
一等奖 |
1 |
2 |
1 |
二等奖 |
3 |
3 |
2 |
三等奖 |
7 |
7 |
2 |
四、评选程序
(一)学生申请
按照通知要求,符合条件的学生均可向所在学位点提出申请,提交《衡阳师范学院研究生学年综合奖学金申请审批表》(见附件1),科研业绩和获奖情况等相关证明材料。
(二)学位点初审
各学位点奖助学金评审委员会负责制定本学位点的评审细则,依据评审细则进行初步评审工作,根据初评结果确定本学位点的学年综合奖学金候选人。初评结果在全院范围内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上报学科建设与研究生处。
(三)校评审领导小组评审
学科建设与研究生处将各学位点提交的候选人名单及相关证明材料报送校评审领导小组审议。校评审领导小组对相关材料进行审核,采取民主评议的方式评选出最终推荐人选。评审结果在全校范围内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
五、提交材料
各学位点完成初评工作后将审批表(附件1)和评审情况报告(主要内容包括:评审依据、评审程序、公示情况和评审结果等基本情况)(附件2)(一式一份),签字盖章后交到学科建设与研究生处(办公楼607室),电子稿发送至邮箱xkjsb@hynu.edu.cn。材料接收时间截至2021年1月4日17点前。
学科建设与研究生处
2020年1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