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2021年我院教育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保证复试工作的安全性、公平性、科学性,根据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函〔2020〕8号)《关于做好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21]2号)等文件精神和我校有关文件要求,结合我院2021年招生情况,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复试工作指导思想
在学校党委和行政领导下,切实落实《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和《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坚持把师生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第一位,坚持科学有效和公平公正原则,坚持全面考查,突出对考生的专业基础、综合素质、思想品德、实践能力、研究潜质等情况的重点考核,确保复试质量和录取生源质量。
二、复试时间与方式
1.复试时间
第一志愿考生:复试时间为2021年4月8日
(上午8:30-12:00,下午13:00-17:00)
调剂考生:复试时间为2020年4月14日
(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
2.复试方式
(1)采取远程网络复试和综合考评相结合方式。
本年度采用网络远程方式进行复试,所有符合复试资格的考生均必须在规定的复试时间内登录“移动云考场系统”参加复试,移动云考场系统提前3天在“考生复试群”通知复试考生(复试群名:2021年衡阳师范学院化学与材料科学学院研究生复试群,群号:703521385,我院将采用短信或电话通知,邀请考生加入考生复试群)。因个人原因不能按时参加网络(视频)复试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复试资格,并承担所造成的后果。
综合考评主要根据考生提交的五项材料(本科成绩、本科毕业论文、考生自述、获奖证书、发表论文(封面、目录、正文))综合评定考生的专业素养和研究潜质。
(2)实行差额复试。参加复试的人数与拟招生人数之比为150%(不包括士兵计划、骨干计划、享受少数民族政策考生)。
(3)复试考核过程实行全程录音录像,音频视频资料学位点方向负责人、学院院长签字盖章并留存3年备查。
三、复试考生基本要求
1.初试成绩必须满足《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专业学位类)A类地区国家分数线。
2.所有参加复试的考生需在复试前3天提交包含以下材料的电子文件包:
(1)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和准考证扫描件(正反两面)。
(2)本人学历、学位证书或者学生证扫描件(正反两面)及学历、学籍认证报告原件或扫描件:
注意:① 应届毕业生的学生证复印件。
② 往届生的学历证书复印件和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学历认证报告),学位证书复印件(报考对学位有要求专业的考生)。
③ 专科起点获本科毕业证或者专升本的考生还须提交专科毕业证复印件。
④ 同等学力考生须提交任意一项:
1)全国自学考试6科以上(含6科)成绩合格单的复印件。在入学报到时如不能提供毕业证原件,学校按照教育部规定取消入学资格无异议。
2)成人高校专升本在读考生持《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⑤ 持在境外获得学历/学位的考生,须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报告(境外学校在读本科生,不能以应届生身份报考)。
⑥ 在读研究生须提供培养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考生还须在拟录取前提供注销原学籍证明。
⑦ 对于在2021年9月1日前可取得国家承认本科毕业证书的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本科生,须提供考籍卡(证)。
(3)考生自述(包括思想政治表现、外语水平、业务和科研能力、研究计划等,控制在2000字以内)。
(4)毕业论文(应届毕业生在论文尚未完成的情况下提供论文提纲)
(5)各级获奖证书以及发表论文(封面,目录、正文)等。
(6)提交《衡阳师范学院2021年硕士研究生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情况审查表》(考生提供接到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情况审查通知时档案所在单位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情况审查表;此表一般由考生档案所在单位填写、签字并盖章,若考生档案由工作单位寄挂在人才市场,则由考生工作单位填写、签字并盖章)。表格下载地址://www.ericandnena.com/info/1191/1946.htm
纸质稿邮寄最迟必须于复试前提交,务必使用顺丰或者EMS快递邮寄至各培养单位,其他方式概不接收。
(邮寄地址:湖南省衡阳市雁峰区黄白路165号,收件人:孙俊彬,电话:15116816085)
注意:考生毕业论文、自述和研习材料中不得出现个人姓名和身份证号码。
3.材料的电子文件压缩包以“专业方向+姓名+身份证号码”方式命名(每项材料按照顺序和内容命名好,每项材料均保存为PDF格式),并在复试前5天发送至指定邮箱:jbsun2018@hynu.edu.cn(孙老师)。所提交材料,一旦发现有弄虚作假情况,一律取消复试资格或复试成绩。
四、复试内容与成绩
1.综合考评内容。主要包括本科学习成绩单、本科毕业论文、考生自述。
2.面试考核内容。主要包括思想政治、专业基础知识(物理化学为主)、业务能力和外语水平的考核,突出实践性、应用性特点。
3.复试成绩共100分(占录取总成绩的40%),由综合考评(30分)、面试考核(70分)两部分构成,复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以录取。
4.跨专业考生需以面试问答形式加试无机化学和有机化学基础知识,加试部分不计入复试总成绩,加试不通过的不予录取。
五、复试流程与要求
1.网络面试流程:考生自我介绍→复试小组考核提问→考生回答问题→复试专家给出综合面试成绩和综合考评成绩(加试考生复试小组提问→考生回答问题→复试专家给出加试成绩)→计算最终复试成绩(计算加试考生加试成绩)。
2.网络面试要求:
(1)回答问题:每位考生须用英语先作自我介绍,然后回答问题:可以是专业综合性、开放性问题、专业问题或其他相关问题。
(2)时间分配:每位考生的总面试时间为30分钟,自我介绍时间为5分钟,复试小组老师提问时间为5分钟,考生回答问题时间为20分钟。在考核过程中,复试考生需简明扼要介绍自己,注意听清考核提问,认真思考,依次作答。需加试的考生在面试完后备考。
(3)考生准备
(1)采集音频、视频的设备(电脑、手机等设备)和配件(电源、支架)若干,并按照要求在设备中安装好必要软件。
(2)良好的网络环境。如家庭有困难,应提前预定有稳定宽带的宾馆房间作为考场。监考老师有权判定连续掉线或无故离开考试空间行为为考试违规,并取消考试资格。
(3)环境简洁、无遮挡、无死角。
(4)必要文具。
(5)缴费。复试费120元,考生于2021年4月3日之前通过转账至我校财务处专用收费账户进行缴费,并携带缴费证明参加复试,缴费方式见后续学科建设与研究生处发布的通知。未缴纳复试费者不得参加复试。
5.纪律要求
(1)考生独立完成考核过程。为保证考核的真实性,复试考生必须独立完成考核过程,不得做与复试无关的事情,不得查阅资料,不得以直接或间接求助外在指导和提示。凡发现有弄虚作假,实行一票否决,复试成绩不合格。
(2)考生和复试专家必须维护考核秩序。复试专家不得有侮辱、取笑和故意刁难考生等行为。复试考生不得有辱骂复试专家、故意制造事端拖延复试进程等行为。
六、总成绩及录取原则
1.考生总成绩=初试成绩/5×60%+复试成绩×40%。
2.坚持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确保质量、宁缺毋滥和按需招生的录取原则。
3.出现如下情况之一者不予录取。
(1) 网络面试成绩不合格不予录取。
(2) 综合考评成绩不合格不予录取。
(3) 凡是复试过程中作弊的,一律不得录取。
(4) 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质及诚实守信情况考核不作量化计入 总成绩,但结果不合格不予录取。
4.录取结果预计于复试后一周内在衡阳师范学院学科建设与研究生处网站首页公布录取结果。
七、复试工作组织管理
1.成立复试工作领导小组
学院成立由院长为组长、由研究生导师、学院学术委员等成员组成的复试工作小组。小组成员签订承诺书并保证无直系亲属或利害关系人参加本学院的复试。学院复试工作小组对复试工作负主体责任,加强对复试工作指导和监督,确保复试工作科学、有效、公平进行。
复试小组成员不少于5名,原则上当年拟招生的导师应参加复试工作,成员名单经学院研究通过后报学校学科建设与研究生处备案。
2.加强复试结果保密及公开工作
复试考核前,所有参加复试工作的人员不得泄露复试问题及其参考答案,不得提前泄露复试考生成绩。
3.按照学校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的要求制定复试期间的应急方案,加强疫情防控。
4.建立学院复试考生申诉机制
本着对复试工作及其结果负责的态度,我院建立复试考生异议申诉受理机制,受理考生对复试过程和复试结果的书面异议申诉,异议申诉受理联系电话:0734-8484932。
八、其他事项
1.疫情防控。我院按照学校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的要求制定复试期间的应急方案,加强疫情防控。
2.其他事宜。其余未尽事宜以衡阳师范学院学科建设与研究生处网站公布信息为准。
衡阳师范学院化学与材料科学学院
2021年3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