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生院工作通报
2021年第 4 期
关于2021年湖南省学位与研究生教学改革研究项目
申报和已立项项目中期检查与结题的通知
各相关学位点:
根据湖南省教育厅《关于申报2021年湖南省学位与研究生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的通知》要求,学校启动2021年湖南省学位与研究生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申报、已立项项目中期检查和结题工作。现就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项目申报
(一)申报要求
请各学位点认真学习上级文件,领会精神与要求,立足学校研究生培养及教学成果的打造,精心组织,整合力量,积极申报。2021年湖南省学位与研究生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的申报要求(附件1-5)。
(二)申报对象及申报条件
1.申请人须为各学位点在职在岗的教师或学位与研究生教育管理人员,申请人应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开展相应项目研究与改革实践的能力。
2.项目主持人应具有丰富的工作经验,有较好的研究水平和组织能力。鼓励学位点从事学位与研究生教育管理工作的专职人员积极申报。
3.申请项目应研究目标明确,研究思路清晰,有整体的研究与实施方案,有明确的预期成果,研究成果具有较强的实践意义和较好的推广价值。
4.原则上应组成项目组申报,项目组成员一般不超过5人(含主持人)。
5.学位点推荐的教改项目中教学一线教师的项目原则上应占三分之二以上,单位负责人和所属部门专职行政人员不计算为一线教师。
6.鼓励多个单位联合申报,联合申报的项目需明确主持单位。
7.学士学位点申报的项目必须是从事学位管理工作的人员开展的学士学位管理方面的理论研究或实践探索。
8.下列人员本次不能申报:项目主持人已承担省学位与研究生教改革研究项目尚未结项或虽已完成但截至本通知下发之日未报送结项报告书的,不得主持申报项目;已获得立项的项目或其中的子项目,不得重复申报。
(三)研究类型、范围及期限
1.项目分为一般研究项目、重点研究项目、专题研究项目。
① 一般研究项目。支持研究生教育工作者针对教学和教学管理中遇到的实际问题,从理念、方法和路径等方面开展创新性研究以提高教学和教学管理水平而遴选确定的教育教学改革项目。
② 重点研究项目。支持研究生教育工作者根据教育教学改革发展的需要,为解决教育教学中面临的重点、热点、难点问题,开展探索性研究,以求在解决事关教学和管理全局性问题上取得突破性进展而遴选确定的教育教学改革项目。
③ 专题研究项目。支持研究生教育工作者围绕高质量培养人才开展深入的专题性教学改革研究而遴选或委托确定的教育教学改革项目。
2.立项范围可以参考《2021年湖南省学位与研究生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申报指南》(附件2),也可以自行选题。鼓励支持研究生思想政治教育实践与探索方面的课题申报,此类申报项目数最低额见《2021年湖南省学位与研究生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申报限额表》(附件3)。
3.项目研究期限:一般研究项目和专题研究项目2年,重点研究项目不超过3年。
(四)项目推荐数量、申报程序及经费保障
1.项目推荐数量
本次项目实行限额申报。省教育厅下达我校的申报指标共8项(课程思政项目申报数包含在整体限额内。重点研究项目按申报限额的20%推荐;专题研究项目不占申报指标)。
重点研究项目和一般研究项目推荐数量,我校各学位点(地理学、教育、电子信息、材料与化工)限推荐不超过3项,相关管理职能部门限推荐不超过2项,其中,重点项目推荐数量不超过的20%推荐。
专题研究项目推荐数量,我校各培养单位限推荐不超过1项(地理与旅游学院和教育科学学院可推荐2项)。
2.申报程序
项目采取各学位点申报、学校评选、限额推荐、省教育厅组织专家审核确认的方式确定。所有申报项目通过审核确认立项后,一并发文公布,纳入统一管理。
①各学位点组织本单位有关人员申报,申请人填写《湖南省学位与研究生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申报书》。
②一般研究项目由学校研究生院组织专家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择优推荐,并经公示5日无异议后,将《湖南省学位与研究生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申报书》、汇总表等材料以公函的形式报省教育厅学位管理与研究生教育处。
③重点研究项目和专题研究项目经学校形式审查合格后,将《湖南省学位与研究生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申报书》、汇总表等材料报省教育厅学位管理与研究生教育处。省教育厅组织专家采取通讯评审与现场会议评审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评审。
④省教育厅根据专家评审、推荐和会议答辩的情况,择优确定重点研究项目的立项,并与一般研究项目和专题研究项目一并正式行文公布。
3.经费保障
项目经费按照财务管理有关规定从省拨 “双一流”专项经费或单位自有经费中支出,由学校计划财务处统一管理。由学校给予足额的经费保障,对研究经费未到位的,省教育厅将取消项目立项。
(五)申报材料要求
请于项目的申报材料(附件1-5):(1)《湖南省学位与研究生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申请书》,一式两份,A4纸打印,每个项目用牛皮纸袋装好,并在纸质外贴上项目申请书封面;(2)《2021年湖南省学位与研究生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申报汇总表》(附件5),一式一份,纸质稿签字盖章。
二、中期检查
1.2020年立项的省级学位与研究生教学改革研究项目应接受中期检查(附件14)。
2.项目主持人中期检查应提交以下材料:(1)《湖南省学位与研究生教学改革研究项目中期检查报告》(附件6),一式两份,A4纸打印;(2)成果附在《湖南省学位与研究生教学改革研究项目中期检查报告》后一并左侧装订,其中发表的论文应提供期刊封面、目录及内容复印件。如没有相关成果的,则需提供一份不少于1500字的《研究报告》;(3)《湖南省学位与研究生教学改革研究项目中期检查情况汇总表》(附件7),纸质稿签字盖章。
三、结题验收
1.2019年立项并已完成研究的项目负责人应申请结题(附件13)。
2.项目主持人申请结题应提交以下材料:(1)《湖南省学位与研究生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结题报告》(附件8)一式两份,A4纸打印;(2)成果鉴定书(附件9)(3)附件材料一式一份:含项目研究工作总结报告及相关成果;(4)《湖南省学位与研究生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结题报告情况汇总表》(附件10)一式一份,纸质稿签字盖章。
3.对到期应该结题而不能结题的,可延期半年。申请延期结题应提交以下材料:(1)《湖南省学位与研究生教学改革研究项目延期结题报告》(附件11)一式两份;(2)《湖南省学位与研究生教学改革研究项目延期结题项目情况汇总表》(附件12)一式一份,纸质稿签字盖章。
四、提交时间及相关要求
请各学位点于2021年7月13日前,将以上纸质材料交到研究生院607室;电子稿发送到xkjsb@hynu.edu.cn。相应的电子文档以学位点为单位统一报送至研究生院,立项申请和中期检查、结项材料每一项须按“姓名+课题名”命名,同时按立项、中检、结项、延期等分类整理,汇总成一个文件,以“学位点+2021年省学位与研究生教学改革研究项目”命名统一发送至学研处邮箱:xkjsb@hynu.edu.cn。个人材料及逾期报送均不予受理。
附件:1.关于2021年湖南省学位与研究生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的通知
2. 湖南省2021年湖南省学位与研究生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申报指南
3. 湖南省2021年湖南省学位与研究生教学改革研究项目最低名额分配表
4. 2021年湖南省学位与研究生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申请书
5. 2021年湖南省学位与研究生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申报情况汇总表
6. 湖南省学位与研究生教学改革研究项目中期检查报告
7. 湖南省学位与研究生教学改革研究项目中期检查情况汇总表
8. 湖南省学位与研究生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结题报告
9. 湖南省学位与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项目成果鉴定书
10. 湖南省学位与研究生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结题报告情况汇总表
11. 湖南省学位与研究生教学改革研究项目延期结题报告
12. 湖南省学位与研究生教学改革研究项目延期结题项目汇总表
13. 2019年湖南省学位与研究生教学改革研究项目名单
14. 2020年湖南省学位与研究生教学改革研究项目名单
衡阳师范学院研究生院
2021年6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