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1级硕士研究生中期考核工作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22-09-19 点击数:

关于开展2021级硕士研究生中期考核工作的通知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为规范研究生培养过程质量管理,提高研究生教育培养质量,根据《衡阳师范学院研究生中期考核办法》文件精神,学校决定对我校2021级硕士研究生进行中期考核,现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考核对象

2021级硕士研究生。

二、考核内容

(一)思想政治表现。主要包括研究生政治素质、治学态度与学术道德、品德修养、集体观念、组织纪律等方面情况。

(二)培养环节完成情况。包括课程学习完成情况、完成学分情况及文献阅读与学术报告等完成情况。

(三)科研综合能力。主要是论文发表及获奖情况、从事科研工作能力情况。

三、考核组织

考核工作由各研究生培养单位统一组织。各二级培养单位成立中期考核领导小组,负责本单位中期考核的组织领导。各培养单位成立由3位副教授(或具有相当专业技术职务)以上专家组成的考核小组,负责本专业研究生的具体考核工作。考核小组可设工作秘书1名。

四、考核程序及要求

研究生中期考核按个人自查、导师考评、学科专业考核、学院中期考核领导小组审定等程序进行。

(一)个人自查

研究生对照个人培养计划进行自查,检查计划完成情况。按照要求填写《衡阳师范学院研究生中期考核评定表》。并在研究生信息管理系统中完成中期考核评定表自我总结、科研成果、奖惩情况等情况的录入(在信息系统“培养管理”—“硕士中期考核登记”栏目中填写)。

(二)导师考评

指导教师根据指导学生实际表现,负责对研究生思想政治品德(含学术诚信)、学习能力、科研能力与实践能力(专业学位)进行综合评价。

(三)学科专业考核

按一级学科(跨学院的学科按二级学科)、专业(或领域)组织进行学科考核。考核小组对研究生填报材料及相关资料进行审核,在前期全面考核基础上,给出考核评定等级。中期考核的结果共5个等级,分为优秀、良好、中等、及格、不及格。优秀比例控制在参加中期考核各类研究生总数的10%以内。

(四)培养单位审定

培养单位中期考核领导小组负责审定研究生中期考核情况和成绩,填写评定意见,填写《衡阳师范学研究生中期考核结果汇总表》;研究生秘书在系统审核研究生系统录入情况,录入考核与审定结果。

五、考核结果处理

中期考核的结果处理参照《衡阳师范学院研究生中期考核管理办法》的规定执行。考核结果为合格以上的研究生,方可以进入下阶段学习。考核优秀者,优先推荐参与各类评优评奖;考核结果为不合格的研究生,由学院在6个月内对其进行重新考核工作,重新考核通过者,继续攻读相应学位,考核成绩注明“重修考核”,并毕业时间应相应推迟;重新考核不合格者,按研究生学籍管理有关规定给予退学处理。

六、时间要求与材料提交

2021级硕士研究生在20221014前完成研究生中期考核。同时提交以下材料纸质版及电子版至研究生院:

1.《衡阳师范学院研究生中期考核结果汇总表》一份(签字盖章);

2.《衡阳师范学院研究生中期考核评定表》2份,一份培养单位留底保存,一份交至研究生院611办公室。

3.汇总表电子档发邮箱:xkjsb@hynu.edu.cn.

七、其他

中期考核在研究生信息管理系统中的操作流程:学生提交中期考核申请---导师审核---秘书审核---秘书维护中期考核小组---秘书设置学生分组---秘书录入考核结果。

附件:1.《衡阳师范学院研究生中期考核管理办法》

2.《衡阳师范学院研究生中期考核评定表》

3.《衡阳师范学院研究生中期考核结果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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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9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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