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2年“优秀研究生导师”评选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22-11-03 点击数:

 

关于开展2022优秀研究生导师评选的通知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根据《衡阳师范学院优秀研究生导师评选办法》的文件规定,为鼓励和表彰在我校研究生培养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研究生导师,现决定开展2019-2022年度优秀研究生导师评选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申报对象为:所有在岗的研究生导师。

二、评选条件

1.在研究生教学和指导工作中认真负责,不断创新,为人师表, 教书育人,使研究生能得到全面发展。

2.在教学上要求严格,能对学生因材施教,带领学生进入学科前沿,取得良好教学效果。

3.在创新性人才培养上做出显著成绩,所培养的学生思想品质好,富有开创精神,课程学习成绩优良,学位论文水平高,在校期间获得奖励。

4.努力攀登科学高峰,承担较多的科研项目;或者在某一方面开创重要的研究领域,有重要的高水平的论文发表;或者获得省部级以上科技奖励;或者有重要科技发明,为培养高层次的人才创造条件。

5.在研究生培养质量的评估中得到了有关部门或评委的较高评价。

6. 在培养人才方面特别突出,近3年,所指导研究生符合以下要求之一,可直接评为当年的优秀导师,并且不占学位点的优秀导师的指标。

获得省级及以上优秀学位论文;

‚在学校认定的权威期刊发表或被SCIEICSSCISSCI等收录论文2篇以上(含2篇);

ƒ获得学校优秀研究生学位论文或研究生国家奖学金。

7. 优秀研究生导师定期评选、宁缺毋滥,每年评选的名额不超过在岗的(当年有毕业生)研究生导师的10%,由研究院按各学位点在岗的研究生导师及研究生的比例,将优秀研究生导师名额分配到各学位点(地理学1个,电子信息1个,教育2个)。

三、评选程序

1.由研究生院将优秀研究生导师的名额下达到各学位点。

2.各学位点负责组织导师自愿申报,申报者在规定时间内将申报表上交至各学位点,并提供有关证明材料如获奖证书、科研项目立项文件、论文成果的复印件、培养研究生的有关说明材料等。

3.各学位点学位评定分委员会根据评选条件,择优推荐本学位点优秀导师,并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将推荐名单上报研究生院。

4.研究生院在对上报材料审查后,将所有合格的材料提交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批。

5.经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批,“衡阳师范学院优秀研究生指导教师”名单正式发文公布并对获奖者颁发证书和奖金。

四、材料报送

1.《衡阳师范学院优秀研究生导师推荐表》(见附件2)一式两份(电子版请发送至xkjsb@hynu.edu.cn)。

2.优秀研究生导师推荐人选的佐证材料(请装订成册,1份)。

3.请各研究生培养单位于1120日前将优秀研究生导师推荐人选的申报材料,签字并加盖公章送杨老师(611办公室),逾期不予受理。

注:成果统计时间范围为201991日至2022831日。

                    研究生院

                    2022113

 

附件:1. 衡阳师范学院优秀研究生导师评选办法

2. 衡阳师范学院优秀研究生导师申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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