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3届秋季毕业研究生学位论文预答辩工作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23-06-26 点击数:

研究生工作部工作通报

2023年第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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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3届秋季毕业研究生学位论文预答辩工作的通知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和研究生指导教师:

为了对硕士学位论文在申请评阅和答辩前严把质量关,根据学位与研究生教育相关文件精神,现将 2023届秋季毕业研究生学位论文预答辩工作安排如下,请各研究生培养单位按照通知要求和时间进度认真组织预答辩工作。

一、预答辩硕士生范围

已通过硕士学位论文选题和中期检查的20212.5制教育硕士

二、 时间安排

本次学位论文预答辩工作应在2023915日前全部完成。

三、 组织和程序

1.学位论文预答辩工作由学生所在培养单位统一组织安排。培养单位应根据实际需要成立一个或多个学位论文预答辩专家小组,每个预答辩专家小组成员应由5名教授、副教授及相当职称的专家组成,预答辩专家小组组长原则上由教授担任。培养单位须填写《衡阳师范学院硕士学位论文预答辩工作安排表》,在91117.00报研究生工作部审批。

2.申请学位论文预答辩的硕士生应填写《衡阳师范学院硕士学位论文预答辩申请表》,经导师签署意见后连同学位论文初稿15份于911日前交所在培养单位。

3.预答辩的组织和程序参照硕士学位论文正式答辩会进行,具体要求见《衡阳师范学院硕士学位工作授予细则》(试行)。预答辩专家小组应围绕学位论文是否阐明了选题的目的和学术意义,以及对社会发展、文化进步及国民经济建设的价值,在阐述国内外研究状况的基础上是否突出体现了作者自己的贡献和创新,学位论文的内容和表述是否真实、规范、完整、准确,且是否符合《衡阳师范学院硕士学位论文撰写规范》的要求等方面对学位论文进行评议。并做出通过预答辩、修改后通过预答辩或未通过预答辩的结论,并详细指出学位论文中存在的不足和问题,提出修改意见,及时告知硕士生本人。预答辩会结束后,预答辩专家小组须将预答辩结论及评议意见填入《衡阳师范学院硕士学位论文预答辩评审意见表》,并提交本单位存档备查。培养单位应将各硕士生预答辩结论及其评议意见及时通知硕士生导师。

4.预答辩结束后,硕士生应在其导师指导下尽快根据专家给出的评议意见,进一步修改和完善论文,做好论文评阅前的准备工作。未通过预答辩的学位论文不得进入学位论文相似性检测、评阅和答辩环节,其申请人可在学校规定的最长学习年限内重新申请预答辩一次,由此产生的费用由硕士生本人或其导师负责解决。

四、 其他

1.学位论文相似性检测。我校硕士学位论文相似性检测重合率为10%(含10%),检测分二次进行。第一次检测(预检测)在论文预答辩结束、送审前完成,一般安排在预答辩结束后7天内进行,由硕士生所在培养单位负责组织落实(检测账号及密码由研究生工作部统一给各培养单位的研究生秘书);第二次检测(复检测)在硕士生正式答辩之前完成。

2.学位论文相似性检测登录网:http://check.cnki.net/tmlc/

3.学位论文预答辩是对学位论文在申请评阅和答辩前进行质量把关的重要举措,请各研究生培养单位和导师充分重视,严格把关。预答辩工作结束后,各培养单位应认真做好工作总结,在92117:00提交《衡阳师范学院硕士学位论文预答辩情况汇总表》电子版和纸质版至研究生工作部。

联系人:研究生工作部  陈老师

  话:0734-3456100

  箱:xkjsb@hynu.edu.cn

 

附件:

1.衡阳师范学院硕士学位论文预答辩申请表

2.衡阳师范学院硕士学位论文预答辩工作安排表

3.衡阳师范学院硕士学位论文预答辩评审意见表

4.衡阳师范学院硕士学位论文预答辩情况汇总

5.《衡阳师范学院研究生硕士学位授予工作细则》(试行)

6.《衡阳师范学院硕士学位论文撰写规范》

 

                                                                                

研究生工作部

                                                                        20236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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