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生教学工作通报
2023年第1期
各相关学位点:
根据湖南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23年湖南省学位与研究生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湘教通 〔2023〕 298 号)文件要求,学校现启动2023年湖南省学位与研究生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申报、已立项项目中期检查与结题工作。现就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项目申报
(一)申报要求
请各学位点认真学习上级文件,领会精神与要求,立足学校研究生培养及教学成果的打造,精心组织,整合力量,积极申报。2023年湖南省学位与研究生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的申报要求和相关材料见附件1-3。
(二)申报对象及申报条件
1.申请人须为各学位点在职在岗的教师或学位与研究生教育管理人员,申请人应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开展相应项目研究与改革实践的能力。
2.项目主持人应具有丰富的工作经验,有较好的研究水平和组织能力。鼓励学位点从事学位与研究生教育管理工作的专职人员积极申报。
3.申请项目应研究目标明确,研究思路清晰,有整体的研究与实施方案,有明确的预期成果,研究成果具有较强的实践意义和较好的推广价值。
4.原则上应组成项目组申报,项目组成员一般不超过5人(含主持人)。
5.学位点推荐的教改项目中教学一线教师的项目原则上应占三分之二以上,机关行政人员不计算为一线教师。
6.下列人员本次不能申报:项目主持人已承担省学位与研究生教改革研究项目尚未结项或虽已完成但截至本通知下发之日未报送结项报告书的,不得主持申报项目;已获得立项的项目或其中的子项目、获得各级教学成果奖励后,无新研究内容、无可预期的重要突破的项目;已获得国家、直属部门或省(市)级及以上相关学(协)会等立项支持的项目;已获得国家、省(市)级教育科学研究立项的项目等。不得重复申报。
(三)研究类型、范围及期限
1.项目类型:
一般研究项目。支持研究生教育工作者针对教学和教学管理中遇到的实际问题,从理念、方法和路径等方面开展创新性研究以提高教学和教学管理水平而遴选确定的教育教学改革项目。
2.立项范围可以参考《2023年湖南省学位与研究生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申报指南》(附件1),也可以自行选题。鼓励支持研究生思想政治教育实践与探索方面的课题申报。
3.优先支持高校围绕服务“三高四新”美好蓝图开展高层次专门人才培养模式改革课题研究,积极支持学位点联合相关行业企业就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尤其是工程类研究生培养开展课题研究;鼓励多单位联合申报,联合申报的项目需明确主持单位。
4.项目研究期限:不超过3年,特殊情况可申请延期1年,但须经所在单位同意并报省教育厅批准备案。
(四)项目推荐数量、申报程序及经费保障
1.项目推荐数量
(1)本次项目实行限额申报。省教育厅下达我校的申报指标共2项(课程思政项目申报数包含在整体限额内)。
(2)根据我校现有学位点规模进行名额分配。每个学位点限推荐1项或不推荐,相关管理职能部门限推荐1项或不推荐。
2.申报程序
项目采取各学位点申报、学校评选、限额推荐、省教育厅组织专家审核确认的方式确定。所有申报项目通过审核确认立项后,一并发文公布,纳入统一管理。
(1)各学位点组织本单位有关人员申报,填写《湖南省学位与研究生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申报书》(附件2)。
(2)一般研究项目由学校研究生工作部组织专家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择优推荐,并经公示5日无异议后,将《湖南省学位与研究生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申报书》、汇总表等材料以公函的形式报省教育厅学位管理与研究生教育处。
(3)省教育厅根据评审结果,择优确定立项项目并正式行文公布结果。为提高申报质量,今年省教育厅将设置20%左右的淘汰率。
3.经费保障
项目经费按照财务管理有关规定从省拨 “双一流”专项经费或单位自有经费中支出,由学校计划财务处统一管理。由学校给予足额的经费保障,对研究经费未到位的,省教育厅将取消项目立项。
(五)申报材料要求
1.申请人填报《湖南省学位与研究生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申请书》,一式两份,每个项目用牛皮纸袋装好,并在纸质外贴上项目申请书封面;
2.各学位点填报《2022年湖南省学位与研究生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申报汇总表》(附件3),一式一份,纸质稿签字盖章。
二、中期检查
1.2022年立项的省级学位与研究生教学改革研究项目应接受中期检查(附件4)。
2.中期检查应提交以下材料:
(1)《湖南省学位与研究生教学改革研究项目中期检查报告》(附件5),一式两份;
(2)成果附在《湖南省学位与研究生教学改革研究项目中期检查报告》后一并左侧装订,其中发表的论文应提供期刊封面、目录及内容复印件。如没有相关成果的,则需提供一份不少于1500字的《研究报告》;
(3)《湖南省学位与研究生教学改革研究项目中期检查情况汇总表》(附件6),纸质稿签字盖章。
三、结题验收
1.2019年立项的但去年申请延期结项须于本次申请结项(附件7),2020年立项须于本次申请结项(附件8)。相关结项材料于本次申报材料一并提交,逾期未结项的将取消立项,并相应扣减有关学位点第二年申报指标。
2.申请结题应提交以下材料:
(1)《湖南省学位与研究生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结题报告》(附件9)一式两份;
(2)成果鉴定书(附件10)一式两份;
(3)附件材料一式一份(含项目研究工作总结报告及相关
成果);
(4)《湖南省学位与研究生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结题报告情况汇总表》(附件11)一式一份,纸质稿签字盖章。
3.对到期应该结题而不能结题的,可申请延期一年。申请延期结题应提交以下材料:
(1)《湖南省学位与研究生教学改革研究项目延期结题报告》(附件12)一式两份;
(2)《湖南省学位与研究生教学改革研究项目延期结题项目情况汇总表》(附件13)一式一份,纸质稿签字盖章。
四、提交时间及相关要求
请各学位点于2023年10月25日中午12点前将以上纸质材料交到研究生工作部611室;相应的电子文档以学位点为单位统一报送至研究生工作部,立项申请和中期检查、结项材料每一项须按“姓名+课题名”命名,同时按立项、中检、结项、延期等分类整理,汇总成一个文件,以“学位点+2023年省学位与研究生教学改革研究项目”命名统一发送至研究生工作部邮箱:xkjsb@hynu.edu.cn。个人材料及逾期报送均不予受理。
附件:1.2023年湖南省学位于研究生教学改革项目申报指南
2.2023年湖南省学位与研究生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申请书
3.2023年湖南省学位与研究生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申报情况汇总表
4.2022年湖南省学位与研究生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立项名单(衡阳师范学院)5.湖南省学位与研究生教学改革研究项目中期报告书
6.湖南省学位与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项目中期检查情况汇总表
7.2019年湖南省学位与研究生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立项名单(衡阳师范学院)
8.2020年湖南省学位与研究生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立项名单(衡阳师范学院)
9.湖南省学位与研究生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结题报告
10.湖南省学位与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项目成果鉴定书
11.湖南省学位与研究生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结题报告情况汇总表
12.湖南省学位与研究生教学改革研究项目延期结题申请表
13.湖南省学位与研究生教学改革研究项目延期情况汇总表
衡阳师范学院研究生工作部
2023年10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