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9级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开题的通知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学位论文开题报告是研究生开展学位论文工作的重要环节,是保证学位论文质量的有力措施,根据衡阳师范学院学术学位与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有关要求,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开题原则上应在入学后的第3学期结束之前完成。请培养单位结合本单位实际,组织完成2019级硕士研究生学位论开题报告工作。学位论文开题报告具体要求见《衡阳师范学院研究生硕士学位论文开题报告管理办法》(试行)。现将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开题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开题对象
2019级全日制学术硕士与专业硕士研究生。
二、开题时间
2020年12月18日之前。具体时间由各培养单位结合实际情况决定。因特殊情况无法按时开题的,由学生提出推迟开题书面申请,经校内导师同意,培养单位分管研究生教育领导审批,并报学科建设与研究生处备案。
三、开题组织
各二级培养单位按学位点成立研究生硕士学位论文开题报告评审小组,负责本学位点研究生开题报告评审工作。评审小组由5位本学科的硕士生指导教师或具有副高级及以上职称的专家组成(导师可以参加开题评审,但不得担任组长)。 专业学位点应根据实际情况聘请来自行业专家参加。评审小组要组织开题论证会,对研究生学位论文开题报告进行认真的审查评议。
四、开题报告工作程序
(一)研究生提出开题申请
参加开题报告论证的研究生应按本通知要求,及时与导师联系,做好学位论文开题报告准备工作。原则上研究生应先登录研究生管理系统提出开题申请,导师审核通过方可参加开题,但是由于目前信息管理系统正在筹备购买当中,本次系统录入工作待信息系统购买后再补充完成。
(二)召开学位论文开题报告评议论证会
参与开题研究生须在会上做开题报告PPT汇报,汇报时间一般不低于10分钟,汇报结束后接受评审专家的提问,评审小组针对参加开题研究生的论文选题、报告内容进行提问,并要求研究生对导师的提问进行答辩。评审小组在听取报告与答辩基础上,进行评议审查,给出具体评审意见。
(三)评议总结
评审小组在评议审查基础上,给出评议结果,评议结果分为通过和不通过。开题报告未通过者,可在1个月内申请重新开题、评审。若第二次仍未通过,应延期毕业。
五、材料提交与填写
(一)材料提交
1.开题报告论证工作结束后应尽快将开题结果录入研究生管理系统,研究生秘书应及时完成研究生管理系统内有关论文开题的审核工作(信息管理系统购买后需及时将开题相关系信息补充录入),并将开题报告及其加盖公章的开题报告评审结果汇总表,电子版和纸质版各提交一份至学科建设与研究生处611备案。
2.为了加强监督与管理,各培养单位在研究生开题前,必须至少提前1周向学科建设与研究生处提交《衡阳师范学院研究生开题时间安排表》,以便学校相关职能部门对开题报告过程进行监督。
(二)材料填写
研究生填写部分: 硕士学位论文开题报告(见附件1)与硕士学位论文开题报告评审表(见附件2),均需填写电子表格,其打印的纸质版一式两份,一份留培养单位,一份交学科建设与研究生处备案。
培养单位填写部分: 开题报告评审表(见附件2)、开题报告评审结果汇总表(见附件3、4)填写电子表格,其纸质版一式两份,一份由培养单位保存,一份由学科建设与研究生处611备案 。
学位论文开题报告(格式)、评审表、开题结果汇总表等附件可在学科建设与研究生处网站下载专区培养相关表格下载。(附件材料均需提交电子版到学科建设与研究生处部门邮箱)
联系人:杨老师
联系电话:0734-3456100
部门邮箱:xkjsb@hynu.cn
附件1. 衡阳师范学院研究生硕士学位论文开题报告
附件2.衡阳师范学院研究生硕士学位论文开题报告评审表
附件3. 衡阳师范学院开题报告评审结果汇总表(一)
附件4. 衡阳师范学院开题报告评审结果汇总表(二)
附件5.衡阳师范学院硕士学位论文开题报告时间安排表
学科建设与研究生处
2020年10月21日